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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重庆中小学义务教育入学新政

中小学入学政策

重庆市教委印发《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根据《实施意见》,2020年起,重庆实行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建立规范招生制度,破除跨区域掐尖招生、义务教育考试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各类竞赛考试证书挂钩等突出问题,根治民办学校招生乱象。

《实施意见》规定,公办中小学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入学,各区县要合理规划招生计划,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对辖区内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核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范围、对象等由所在辖区教育部门予以确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义务教育学籍系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严禁超计划招生。

《实施意见》要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每年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教委称,将统一开发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软件,供各区县教育部门统一使用。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和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同时进行。电脑摇号名单公布后,经摇号录取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立即导入学籍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重庆中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1起点公平,回归教育本质

改革是教育部统一部署。主要有3个目标:

缓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遏制掐尖现象、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

改革民办学校招生、促进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

依法治教、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这主要是回归义务教育的本质,重点在育人,而不是选拨、区分学生,后者是高中、大学阶段的事,起点必须公平。

中央、国务院对义务教育核心要求:

民办校义务教育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民办校与公办校实行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公民同招,免试入学

重庆《实施意见》坚持三个原则:

民办、公办校同步招生 :

2020年起,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享有同样权利,履行同样义务,实现共同发展。

公办、民办均免试入学:

1、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3、破除跨区域掐尖招生、义务教育考试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各类竞赛考试证书挂钩。

以公开推动公平:

招生政策全公开,招生所有环节全公示,招生流程多方代表人员全参与。

3民办招生纳入管理,学籍卡位

重中之重的招生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民办校招生纳入政府管理:

义务教育招生由区县教育部门负责,受市教委和地方党委政府指导。区县教委统一制定本地区招生工作细则,核定招生计划。

之前各区县教委主管公办校的招生,民办校有招生自主权,因而也有了操作空间,现在纳入教委统一管理。

民办、公办校招生基本原则:

1、公办中小学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入学。(公办校划片区招生,已实施几年,基本杜绝了择校生)

2、民办学校按类别招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

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学位房,业主班。学位房是开发商给业主的承诺,购房后就有资格入读该学校。

事务君认为,文件“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看似为学位房留了口子,但其实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去年,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从2019年起,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招生与楼盘建设、销售挂钩,不得与楼盘新签订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

如果现在一刀切,会引发很多问题,所以过去的协议仍然有效。新的学位房,自2019上述文件颁布,政府已不会认可了,业主班最后会消失。

另外,民办校按类别招生,相当于给有某项特色的民办校和家长提供一定选择权:比如针对小语种,艺体生等特长生。

实施保障是学籍卡位。

义务教育学籍系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严禁超计划招生。

后面进一步提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这是非常严厉的要求。

4学区房会一直存在

公办、民办校招生范围有所区别。

公办校是划片区,片区划定后要求保持相对稳定,调整要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

公办校不能跨区招生。目前重庆没有明确是全面推行多校划片或单校划片,但“就近入学’”多年来是贯通一致的。

民办校招生范围由所辖教育部门确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这条可理解为,民办校基本以解决辖区的教育为主。因为招生计划都是本辖区确定,肯定出发点是本地。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难道沙区教委要去操心巴南等区是否能获得优质教育资源?

同时,具备条件的民办校,允许跨区域招生。这也好容易理解,如果完全不允许跨区域择校,有的教育资源较差的地方,家长就要哭了,更不利于公平。

结合民办校的招生类别看,民办校跨区域似乎只能招相关的特长生。又因为要求免试,摇号,那怎么甄别特长生呢?这还需要更进一步的细则。

从公办、民办校招生范围可以确定,学区房一直会存在。多校划片也好,申请也好,在该区域有房子,才能增加上好学校的几率。

5公办、民办不能兼报

如何同步招生?意见制定了基本的办法。

类似像高考报名,市教委会制定统一的软件,进行信息集采。

操作上,公办、民办中小学校按照统一时间进行报名。每年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系统登记资料。

但是,学生只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过去不少家长带着小孩四处报考的局面要结束了。这一做法主要是防止抢生源,缓解择校热。)

民办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这个风险在于,可能最后会去一个比原划片区学校要差些的学校。家长太南了。

意见还提出,民办九年一贯制的学校,可设置小升初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由区县行政部门实施电脑摇号随机录取。体现招生全部是政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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