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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0年南宁初中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安排,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参考。

2020南宁初中秋季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南宁市2020年初中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2)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南宁市2020年初中招生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南宁市2020年初中招生入学时间

(1)5月15日前,各小学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指导家长填报初中入学信息。

(2)5月18日—6月19日,各小学填报小学毕业生信息。其中,6月15日—6月19日,小学阶段在市外就读、初中需回到我市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新迁入市区的小学毕业

生,其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就近到有关城区教育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3)6月下旬,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4)7月11日—7月12日,公办初中统一报名

(5)7月18日—7月19日,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适龄学生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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